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节选)
发布时间: 2022-02-07    阅读次数:8666

  为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停止使用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告如下:
  一、 停机、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
  (一)业务经办停机时间:2022年1月30日17时起,暂停办理参保登记、转外就医等所有业务。
  (二)实时结算停机时间:2022年2月10日23时起,暂停所有医保结算(含医保电子凭证)。
  (三)恢复时间:2022年2月15日0时起,启用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各类医保逐步恢复。
  二、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浙江省“智慧医保”启用后如不顺利,将延续停机期间办法)
  (一)门诊结算
  1. 停机期间门(急)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初诊患者需先到人工窗口用社保卡建档。本地医保患者在本院门(急)诊产生的自费发票可在新系统启用后再来院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为避免拥挤,建议一个月之后择期来院办理,最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异地医保患者请携带病历资料、发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所在乡镇(街道)医疗费用结报点办理手工报销。
  2. 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请于实时刷卡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二)住院结算
  1. 对于在原医保结算系统停机前入院,需连续长期住院的患者,应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医保出院结算,再自费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转为医保入院。
  2. 为减轻医保信息系统及经办压力,对于近期新入院且预计停机后方可出院的患者,可直接办理自费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
  3. 停机期间出院医保患者暂缓办理出院手续。因特殊情况需办理出院结算的,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于2022年2月15日后(最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所在乡镇(街道)办理手工报销。
  4、业务经办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需去外地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就医的,视作已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其他有关事项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市各级医保部门,也可关注“湖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及市、区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市本级:2210385(参保)、2021734(结算)   
  吴兴区:2551362(参保)、2289364(结算)
  南浔区:3023051(参保)、3023219(结算)    
  德清县:8286203(参保)、8280297(结算)
  长兴县:6024847(参保)、6223125(结算)   

  安吉县:5026776(参保)、5021357(结算)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医院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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